人體可以承受激光功率0.4毫瓦
近日,浙江省眼科醫院杭州園區傅映輝醫生的一條微信朋友圈消息“10歲男孩,盯紅色激光筆20秒,一個月后視力下降至0.1”引發關注,早在今年的央視“3·15”晚會上,以玩具或文具名義出售的激光筆被“點名批評”,稱激光產品存在輻射會影響兒童成長。兒童節期間,該怎樣為兒童選擇適合的文具或玩具?
市場
激光筆類文具或玩具仍可買到
記者在通州區某小學附近一家文具店看到,仍有激光筆出售,工作人員介紹,店內激光筆因光射的距離不同,售價也有明顯區別。10元左右一支的激光筆照射后呈現一個紅點,射程在20米左右,而價位在70元-100元/支的激光筆射程更遠。店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來店里購買激光筆的人群也以附近學校的學生為主。
另外,記者在某購物網站輸入“激光筆”進行搜索,無法搜索到相關產品,當記者搜索“激光燈”、“激光手電”等產品名稱時,則顯示商品種類及數量繁多。以“激光燈”為例,網站顯示共有2.94萬件商品,其中有1793件的分類標示為兒童玩具。其中一款遠射大功率電激光燈在近一個月的時間內已經賣出80余件,由于該賣家同款產品包含多個種類,功率也有所區別,大部分種類產品功率在300毫瓦-500毫瓦之間,但也有一款激光燈功率標示大于500毫瓦。另外,商家也在“注意事項”中提醒,在使用該產品時激光束絕對不允許對著人和動物的眼睛照射。
在今年央視“3·15”晚會現場演示了一支功率為800毫瓦的激光筆能瞬間射爆氣球,如把這支激光筆打在深色衣服上,還能將衣服燒穿。
監管
銷售實行分級制,部分商品并未標示
今年3月,國家質檢總局也發布《激光筆、兒童激光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》,表示不宜為兒童購買激光筆作為玩具槍使用,消費者使用激光筆時應避免激光照射人體眼睛、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。對于大功率激光筆銷售,我國在銷售時實行了“分級制”。我國國家標準GB7247.1-2012《激光產品的安全第1部分:設備分類、要求》按照危害程度由低到高,將激光產品分為以下等級:1類、1M類、2類、2M類、3R類、3B類、4類,并對每類激光均有標記的要求。其中,根據國家標準 GB 19865-2005《電玩具的安全》的規定,玩具中的激光器應滿足1類激光輻射功率限值要求。
對激光筆的激光輻射類別,我國目前沒有明確要求,部分國家規定3B類及以上類別激光產品不可作為演示類民用產品銷售。但在一些文具店出售的激光筆外包裝中,記者并未發現類似級別標示,也有專家呼吁,目前針對民用激光產品的強制性安全標準急需制定。
